城市商品房开发面积要求

关于城市商品房开发面积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商品房面积组成

商品房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外墙面至外墙面之间的净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是指购房者实际使用的面积,公摊面积是指共用部分的面积。

销售面积与误差处理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开发商应当明示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如果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误差,根据误差比例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和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资质与面积限制

不同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所承包项目的建筑面积有不同限制。一级资质的开发商不受面积限制,二级资质开发商不得超过25万平方米,三级资质开发商不得超过20万平方米,四级资质开发商不得超过10万平方米。

保障性商品房面积标准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提高了新建或配建保障性商品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二房型7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80平方米和95平方米左右。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可申购70平方米左右和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骨干人才,可申购95平方米左右的保障性商品房。

计价方式

衡阳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商品房销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建议在购房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相关面积规定和误差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