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造谣者
王某某:
在网络上发布关于“卖死猪的老板和买肉的老板正在讨价还价”和“桥头又送货来了,又送毒品猪肉来了”的视频,这些信息被证实为不实信息。王某某承认其发布视频未经查证,并主动删除了相关视频,同时在网络平台发布了道歉视频。目前,警方已对此事立案侦查。
李某(女,51岁)和未某(女,54岁):
在未经了解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散布“猪肉店老板杀人”和“卖粉条的死亡”等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两人给予行政处罚。
程某某:
通过抖音账号发布关于“巴中某市场惊现母猪肉”的视频,视频内容迅速引发网络大量网友关注,造成社会恐慌。经调查核实,视频反映的内容发生在重庆市某县,程某某的行为纯属造谣。目前,区公安分局已对程某某进行传唤,并将依法依规处理。
这些案例表明,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并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建议广大网民在获取信息时保持谨慎,不轻信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