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凉菜规定
售卖凉菜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餐饮单位若要经营凉菜制品,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项目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
加工制作要求:
生食类、裱花蛋糕、部分冷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应在专间内进行。专间内应满足以下条件:
无明沟,地漏带水封,墙裙铺到顶;
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
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自动关闭;
设有独立空调、独立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冷藏设施;
设有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
废弃物容器盖为非手动开启式;
专间入口处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卫生要求:
进入专间或专用操作区的从业人员操作时,应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加工食品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加工过程中应适时清洗消毒手部。
贮存要求:
凉菜属于冷食类食品,食用前不再加热,加工过程中稍不注意或贮存不当,极易被细菌污染,食用后会引发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因此,餐饮单位在场地设置、设施设备和操作上要求更加严格,尽可能减少环境造成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