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在职法学博士课程设置及研究方向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学教育也日益受到重视。为了满足在职法学人员深造的需求,许多高校开设了在职法学博士课程。本文将详细介绍人大在职法学博士课程设置及研究方向,以供广大法学爱好者参考。

一、人大在职法学博士课程设置

  1. 基础课程

(1)宪法学:研究宪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以及宪法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

(2)行政法学:研究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方面的理论。

(3)民法学:研究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等方面的理论。

(4)刑法学:研究刑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以及刑法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

(5)商法学:研究商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以及商法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


  1. 专业课程

(1)国际法学:研究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以及国际法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

(2)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律关系、经济行为、经济责任等方面的理论。

(3)诉讼法学:研究诉讼法律关系、诉讼程序、诉讼证据等方面的理论。

(4)环境法学:研究环境法律关系、环境保护、环境责任等方面的理论。

(5)劳动法学:研究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权益、劳动责任等方面的理论。


  1. 研究方法课程

(1)法学方法论:研究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原则和技巧。

(2)比较法学: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学制度、法律文化和法律实践。

(3)法社会学:研究法与社会的关系、法律现象的社会基础等方面的理论。

二、人大在职法学博士研究方向

  1. 宪法与行政法

研究方向包括宪法基本理论、行政法基本理论、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宪法实施与监督等。


  1. 民法与商法

研究方向包括民法基本理论、商法基本理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民法与商法在实践中的应用等。


  1. 刑法与诉讼法

研究方向包括刑法基本理论、诉讼法基本理论、刑法与诉讼法的关系、刑法与诉讼法在实践中的应用等。


  1. 国际法与经济法

研究方向包括国际法基本理论、经济法基本理论、国际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国际法与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等。


  1. 环境法与劳动法

研究方向包括环境法基本理论、劳动法基本理论、环境法与劳动法的关系、环境法与劳动法在实践中的应用等。


  1. 法理学与法社会学

研究方向包括法理学基本理论、法社会学基本理论、法理学与法社会学的交叉研究等。

三、总结

人大在职法学博士课程设置丰富多样,涵盖了法学各个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在职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广泛,旨在培养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法学人才。对于有意向深造的在职法学人员来说,选择合适的人大在职法学博士课程和研究方向,将有助于提高自身的法学素养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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