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学费的说明是什么?
202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发布了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其中关于学费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社科院在职博士学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每学年人民币10万元。
非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每学年人民币10万元。
全日制定向博士生:每学年人民币8万元。
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生:每学年人民币8万元。
二、学费缴纳方式
学费缴纳时间为每学年开学前,具体缴纳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学费缴纳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1)银行转账:学生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学费,具体账户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2)现金缴纳: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3)网上支付:学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网上支付平台缴纳学费。
三、学费减免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减免。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享受学费全免政策。
社科院奖学金获得者:社科院奖学金获得者可享受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政策。
其他奖学金获得者:其他奖学金获得者可根据所获奖学金的金额享受相应比例的学费减免。
四、学费调整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学校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费进行调整。
五、学费退费规定
- 学生因故退学、休学或被开除学籍,其学费按以下规定退费:
(1)学生在开学前提出退学、休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校全额退还已缴纳的学费。
(2)学生在开学后提出退学、休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校按以下标准退还学费:
①退学、休学或被开除学籍前,已缴纳学费的50%退还给学生。
②退学、休学或被开除学籍后,学校不再收取学费。
- 学生因故退学、休学或被开除学籍,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六、其他说明
学生在缴纳学费时,应仔细阅读学校相关通知,确保缴纳正确。
学校有权对学费缴纳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学生在缴纳学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财务处或相关部门。
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做好学费管理工作,确保学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总之,2020年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学费的说明涵盖了学费标准、缴纳方式、减免政策、调整规定、退费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说明,旨在为学生提供清晰的学费缴纳指南,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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