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有哪些

深圳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主要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两部分的具体内容和考试科目。

一、公共课

公共课是深圳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础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门课程:

  1. 政治理论:主要考查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试内容涵盖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

  2. 外国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水平,考试内容包括词汇、语法、阅读、写作、翻译等。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英语或日语作为考试科目。

  3. 数学:主要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考试内容涵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

二、专业课

专业课是深圳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科目,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有所不同。以下列举一些常见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科目:

  1. 工程管理专业:

(1)工程经济学:主要考查考生对工程经济学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的掌握程度。

(2)项目管理:主要考查考生对项目管理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的掌握程度。

(3)工程法规:主要考查考生对工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


  1. 金融学专业:

(1)金融学:主要考查考生对金融学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2)金融市场与工具:主要考查考生对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的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

(3)金融统计分析:主要考查考生对金融统计分析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应用能力。


  1. 会计学专业:

(1)会计学原理:主要考查考生对会计学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2)财务管理:主要考查考生对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3)审计学:主要考查考生对审计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1. 管理学专业:

(1)管理学原理:主要考查考生对管理学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2)组织行为学:主要考查考生对组织行为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3)人力资源管理:主要考查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1. 法学专业:

(1)民法学:主要考查考生对民法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2)刑法学:主要考查考生对刑法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要考查考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三、考试形式与评分标准

深圳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四、备考建议

  1. 提前了解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明确备考方向。

  2. 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各科目均衡复习。

  3. 加强基础知识的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 多做历年真题,熟悉考试题型和难度,提高应试能力。

  5. 保持良好的心态,调整好考试状态,发挥出最佳水平。

总之,深圳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主要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和所学专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只有充分准备,才能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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