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考试科目有哪些调整?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各大高校的在职博士招生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华东师范大学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其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考试科目调整备受关注。本文将详细介绍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考试科目调整情况。

一、调整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政策不断优化,考试科目也随之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旨在提高在职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培养更多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调整内容

  1. 政治理论考试科目调整

在此次调整中,政治理论考试科目由原来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合并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调整旨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提高在职博士生的政治素养。


  1. 外国语考试科目调整

外国语考试科目由原来的《英语》调整为《英语一》和《英语二》两种。其中,《英语一》适用于英语基础较好的考生,《英语二》适用于英语基础一般的考生。这一调整旨在满足不同英语水平考生的需求,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1. 业务课考试科目调整

业务课考试科目根据不同专业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文学类:原《文学理论》调整为《文学理论及中国现当代文学》;原《古代文学》调整为《古代文学及比较文学》;原《外国文学》调整为《外国文学及比较文学》。

(2)历史学类:原《中国通史》调整为《中国历史及世界历史》;原《世界通史》调整为《世界历史及中国历史》。

(3)教育学类:原《教育学原理》调整为《教育学原理及教育心理学》;原《教育史》调整为《教育史及比较教育》。

(4)经济学类:原《政治经济学》调整为《政治经济学及西方经济学》;原《管理学》调整为《管理学及市场营销》。

(5)法学类:原《法理学》调整为《法理学及宪法学》;原《民法学》调整为《民法学及商法学》。

(6)理学类:原《高等数学》调整为《高等数学及线性代数》;原《物理化学》调整为《物理化学及有机化学》。

(7)工学类:原《高等数学》调整为《高等数学及线性代数》;原《物理化学》调整为《物理化学及有机化学》。


  1. 综合素质面试调整

综合素质面试部分,华东师范大学将更加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面试内容主要包括:

(1)考生个人陈述:考生对自身专业背景、学术成果、研究兴趣等方面的介绍。

(2)学术问题探讨:考生就某一学术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展示自己的学术素养。

(3)案例分析:考生针对某一案例进行分析,考察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素质评价: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三、调整意义

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考试科目调整,具有以下意义:

  1. 提高在职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培养更多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2. 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我国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3. 优化考试科目设置,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4.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提高在职博士生的政治素养。

总之,华东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考试科目调整,对于提高在职博士生的培养质量、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华东师范大学将继续优化在职博士招生政策,为我国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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