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作弊处理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在职人员选择攻读博士学位,以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职业竞争力。南京大学作为中国顶尖的学府之一,每年都有大量的在职人员报考南大的在职博士项目。然而,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一些考生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如考试作弊,以获取录取资格。针对这一问题,南京大学制定了严格的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作弊处理办法,旨在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一、考试作弊的定义及表现

考试作弊是指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传递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或者通过篡改试卷、抄袭他人答案等手段获取不应得的成绩。在职博士招生考试作弊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电子设备等作弊工具获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

  2. 传递或接收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信息。

  3. 考试过程中,与他人勾结,共同作弊。

  4. 篡改试卷、抄袭他人答案。

  5. 在考试过程中,泄露试题、答案等考试信息。

二、南大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作弊处理办法

  1. 考试作弊的认定

南京大学对在职博士招生考试作弊的认定,主要依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行为和所取得的证据。一旦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学校将立即进行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 处理措施

(1)警告:对于作弊情节较轻的考生,学校将给予警告,并在考生档案中予以记录。

(2)取消考试资格:对于作弊情节较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在考生档案中予以记录。

(3)取消录取资格:对于作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4)通报批评:对于作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考生,学校将通报批评,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5)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作弊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考生,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 处理程序

(1)发现作弊行为后,学校将立即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2)调查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处理决定作出后,学校将及时通知考生,并告知考生申诉权利。

(4)考生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三、加强考试作弊防范措施

  1. 完善考试制度:学校应不断完善考试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管,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 提高考生素质:加强考生诚信教育,提高考生对考试作弊危害的认识,培养考生诚信品质。

  3. 加强考场管理: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加强对考场秩序的维护,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 强化监督检查:学校应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涉嫌作弊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总之,南大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考试作弊处理办法的制定,旨在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也将进一步加强考试作弊防范措施,确保在职博士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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